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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阳: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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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频道: 大气治理关键词:重污染天气扬尘减排濮阳

    //daqi.bjx.com.cn/zt.asp?topic=%e5%a7%d1%f4" title="濮阳新闻专题">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11月15日起我市将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峰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18时起,停止轻中度污染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2022年3月15日前,烧结砖(不含加气块砖)企业继续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一)工地扬尘减排措施。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露天渣土、料堆全部苫盖。除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市城区内渣土车、商砼车、砂浆、建筑垃圾清运车停止运行。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配套的建筑垃圾、渣土、砂浆和商砼运输车,要严格控制数量,在做好密闭和冲洗措施的同时,实施“阳光运输”(每日6时—18时运行),其它时间段禁止上路行驶。

    (二)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常规保洁作业基础上,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小于60%且气温高于3℃时,增加市城区内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洒水和湿扫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6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加大市城区周边国省道等重点路域保洁力度,实施吸扫湿扫连续作业,有效降低城区周边道路扬尘。

    (三)工业企业扬尘减排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厂区内散体物料堆场规范化管理,采取封闭防控或安装其他防尘设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除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全市骨料生产、砂石料厂等企业停止公路运输;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每日20时至次日8时,禁止工业企业国五及以下货车(含燃气)运输作业。应急抢险和经“市长一支笔”审批的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除外),全市其它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市城区内继续严格落实机动车限行交通管控措施。

    四、面源减排措施

    全市全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和垃圾,并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规定;持续开展散煤动态清零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运输、贮存、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督导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及管控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排污单位,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市环委办将对橙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因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实施公开约谈,并依纪依规处理。各部门和县(区)要及时对预警响应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响应结束后5日内将总结报送市环委办。

    本次橙色预警(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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