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新闻动态

地址:
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服务热线:400-101-3314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299家 广东省公布需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企业名单

  • 分享到:
  • 所属频道: 大气治理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钢铁行业广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两份文件,并列出需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广东企业名单,共有299家企业入选,涉及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详情如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粤环办函〔202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有关核查机构: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号)、《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转发给你们,并附上需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广东企业名单,请遵照执行。

    附件:需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广东企业名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延伸阅读:

    环境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 上一篇:《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发布
    下一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
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101-3314
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电话:0527-80518699   0527-80518696
手机:19825105825(申经理)
苏ICP备2021011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