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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印发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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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频道: 大气治理关键词:产能置换钢铁行业工信部

    日前,工信部印发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

    延伸阅读:

    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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