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新闻动态

地址:
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服务热线:400-101-3314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生态环境部转发福建省三部门《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附指南全文)

  • 分享到:
  •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福建

    //huanbao.bjx.com.cn/hot/hot_6058.shtml" title="福建新闻专题"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该指南细致、严谨、有创新,有利于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对各地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近日,生态环境部转发该指南,供大家学习借鉴。详情如下:

    关于转发福建省三部门《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积极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联动执法、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奖惩等制度,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的福建模式。

    近期,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该指南细致、严谨、有创新,有利于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对各地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学习借鉴,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加强依法执法,提高办案能力。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 上一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宁夏印发《全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
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101-3314
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电话:0527-80518699   0527-80518696
手机:19825105825(申经理)
苏ICP备2021011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