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新闻动态

地址:
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服务热线:400-101-3314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 分享到:
  • 基础设施REITs基础设施资产财政部

    1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详情如下:

    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3 号

    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其中,对原始权益人按照战略配售要求自持的基础设施REITs份额对应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允许递延至实际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始权益人通过二级市场认购(增持)该基础设施REITs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认定优先处置战略配售份额。

    三、对基础设施REITs运营、分配等环节涉及的税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适用范围为证监会、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

    五、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月26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

  • 上一篇: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下一篇:24家!合肥市节能环保产业企业名单(第四批)
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101-3314
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栋
电话:0527-80518699   0527-80518696
手机:19825105825(申经理)
苏ICP备2021011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