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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宸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针织、梭织汽车面料、床上用品及休闲服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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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织、梭织汽车面料、床上用品及休闲服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宿迁宸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针织、梭织汽车面料、床上用品及休闲服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及结论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针织、梭织汽车面料、床上用品及休闲服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沟西路21

    项目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宿迁宸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定型、印花、蒸化、加弹、印花调浆配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印染废水、织造废水。

    (3)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丝、废纤维、织造生化污泥、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包括:染料和助剂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废油及清洗废液、浮油浮渣、织布物化污泥、印染污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结果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HW08管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染料等。

    (4)声环境影响

    主要噪声设备为喷水织机、加弹机、印花机、退卷机等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织造废水单独收集后进入织造污水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印染废水经厂内印染污水站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标准后,部分经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定型、印花、蒸化、加弹、印花调浆配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经“水喷淋+过滤+静电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好后与相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进2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相应污水池加盖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一套“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其环境影响。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丝、废纤维、织造生化污泥等单独回收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和助剂直接接触的废包装物、废油及清洗废液、浮油浮渣、织布物化污泥、印染污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结果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HW08管理)、废机油、废染料、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

    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泗洪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该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等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等级;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建设地的总量控制规划,符合区域总量控制原则;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h5QL274joEtSulKikR-5w 提取码: tvs7此外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江苏巡洋新材料有限公司集装箱零配件生产销售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宿迁宸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沟西路21

    人:金总

    联系电话:18068929018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泰斯特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青海湖路苏宿工业坊B09

    人:张工

    联系方式:18762195011

     

     

    江苏巡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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